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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早在2009年,全國人大代表趙林中向全國人大提交議案,建議設立“揮霍浪費罪”來遏制過度應酬與公款吃喝。2010年,趙中林收到了中央紀委對他所提建議的答覆,稱中央紀委致函征求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室的意見,最終認為對揮霍浪費行為追究刑事責任問題,目前還沒有成熟的意見。但是,中央紀委將繼續關註、及時跟蹤瞭解這一問題。時至今日,對公款浪費行為立法論罪的條系統傢俱件是否成熟?民調顯示97.8%受訪者支持將公款浪費行為立法論罪。
  近日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印發《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,從機關經費管理、因公差旅、公務用車等多個方面,對防止黨政機關的公款浪費行為作了系統的制度規定,其中諸多規定讓人眼前一亮。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手機騰訊網對90170名網友進行的調查顯示,93.7%受訪者對澎湖民宿《條例》表示力挺。91.0%的受訪者表示,中央對公款浪費的治理也讓其對自身的浪費行為有所關註。
  “取消辦公室出租一般性公務用車”的規定讓公眾印象最深刻
  此次《條例》中的哪些具體規定讓公眾印象深刻?調查中,“取消一般性公務用車”排在第一租辦公室位(35.5%),其次是“除涉密外,公款消費應公開”(25.6%),排在第三位的是“違反規定對主要領導問責”(16.5%)。
  “我們單位乃至市黨政機關的公款浪費行為的確有所改善。”陝西省延安市某機設計裝潢關公務員薛俊(化名)告訴記者,去年他剛進單位時,經常和領導、同事一起出去公款吃喝,有時光一箱酒就1000多元,今年這種情況明顯減少。“除此之外,單位的公款支出審批變得更嚴格,需要4個領導簽字才可以;在公車治理方面,前段時間市裡拍賣了30多輛超標奧迪公車。”
  某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蔡偉(化名)表示,雖然在“八項規定”後,浪費已經很難發現了,但浪費可能更隱蔽了。對某些政府工作人員來說,浪費已經成為一種習慣,所以治理浪費是一個長期“戰役”,關鍵要看長期的效果。
  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長王敬波教授指出,本次《條例》有3大特點值得關註:首先,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,條款規定得十分具體。比如規定用公務卡進行強制結算,避免了現金流,保證資金使用規範、可控;其次,對禁止性的規定比較細緻。第三章中有很多“不得”的規定,都是針對當下一些突出問題而設的;最後,特別註重長效機制的建立。《條例》在公務接待、公務用車等方面都提出了建立社會化、市場化的長效機制。
  “《條例》是我國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事業中的一個裡程碑。它標志著中央探索以剛性的制度約束、嚴格的制度執行、強有力的監督檢查、嚴厲的懲戒機制,來遏制公務支出和公款消費中的各種違紀違規違法現象。” 節約網創辦人、吉林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李曉群說。
  98%受訪者坦言身邊的黨政機關公款浪費現象依然嚴重
  雖然公眾對於《條例》的積極意義給予充分認可,但仍有多達98.0%的受訪者坦言,身邊的黨政機關公款浪費現象依然嚴重。93.0%的受訪者直言,在當下,與普通人生活中的浪費相比,公款浪費明顯更為嚴重。
  對於黨政機關哪種公款浪費行為最嚴重,受訪者首選“公務接待”(33.8%),接下來是“公務用車”(20.7%)與“因公差旅”(16.7%)。其他依次是:辦公用房(8.5%),會議活動(7.5%),慶典活動(6.3%),水、電、紙等日常辦公消耗(4.2%)等。
  王敬波感覺,當前公車浪費尤其嚴重。公車改革提了很多年,一直推行不下去,一個重要的問題是,現存的車輛該如何清理。很多官員已經在享受公車,一旦處理這些公車,就會觸動他們的利益,使改革遭到很強抵制。另一個問題是,應該如何發放公務交通補貼。《條例》規定要“適度發放”,但怎樣“適度”還沒有明確標準。所以,建立新型公務用車制度恐怕不是短時間內可以實現的。
  廣州某企業員工許為謹最擔心預算上的浪費。由於對預算的管理制度還不嚴密,許多單位的預算中都夾雜了接待、考察等不必要的項目。通過嚴格的法律程序來控制、監督預算,剔除不必要的項目,才能觸及治理公款浪費的深層次問題。
  “在治理公款浪費方面,社會關註還停留在公務接待、公務用車、公費出國這‘三公’方面。” 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表示,當下應該把註意力從“三公”擴展到“六公”,即加上樓堂館所、公務禮品與辦公用品。這樣才能實現在治理公款浪費方面360度無死角。
  受訪者認為遏制公款浪費最有效的監督方式是公眾監督
  哪種監督形式對遏制公款浪費最有效?調查中,獲選率最高的是“公眾監督”(49.7%),其次是“媒體監督”(18.8%),排在第三位的是“紀委監督”(11.1%)。
  葉青指出,公款浪費難根治,主要還是由於扭曲的“為官之道”作祟,一些官員甚至不加掩飾地表示,當官就是為了撈好處,住好房、開好車、好吃好喝理所應當。“徹底剎住包括奢侈浪費在內的行政壞風氣,必須下功夫改變現在有些扭曲的‘為官之道’。”
  李曉群認為,公款浪費之所以屢禁不止,一方面是因為缺乏反浪費的系統制度,另一方面是因為對現有制度執行不徹底。他表示,徹底治理公款浪費,既要採取進行節約思想觀念教育、行政處罰、經濟製裁等手段,更要運用法律手段,建立完善懲治公款浪費的法律法規體系,特別是需要在《刑法》中加入浪費罪。
  早在2009年,全國人大代表趙林中向全國人大提交議案,建議設立“揮霍浪費罪”來遏制過度應酬與公款吃喝。2010年,趙中林收到了中央紀委對他所提建議的答覆,稱中央紀委致函征求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室的意見,最終認為對揮霍浪費行為追究刑事責任問題,目前還沒有成熟的意見。但是,中央紀委將繼續關註、及時跟蹤瞭解這一問題。
  3年後的今天,對公款浪費行為立法論罪的條件是否成熟?調查中,97.8%受訪者支持將公款浪費行為立法論罪。  (原標題:97.8%受訪者支持將公款浪費行為立法論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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